各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发布本通知,对我校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校外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以积极防范、制止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作弊事件。请我校各招生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面向毕业班学生尤其是已经报考了校内外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请校内外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通过阅读本通知并下载本通知的附件资料进行诚信考试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警示。
本通知最后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附件1),《考场规则》(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件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附件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摘录)》(附件8),《相关案例》(附件9)等诚信考试宣传教育资料,请校内相关学院及校内外考生自主下载学习,详见各附件。
附件2:考场规则.docx
附件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ocx
附件9:相关案例.docx